您所不知道的華岡藝術學校歷史 Part 1

籌備委員會 於 西元2016年03月25日 發文
《舊唐書》中的記載,唐太宗嘗言:「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本會籌備委員會決定公布一系列可能被外界遺忘或多數社會大眾過去鮮少知道的「華岡藝術學校歷史」。

近日,本會籌備委員會透過一篇於西元2005年03月25日出刊的《蘋果日報》要聞展開調查,爾後透過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視系統」調出當年的裁判書,並詳細閱讀整起事件的始末。這場有關「華岡藝術學校在學學生遭校方退學」的風波,最終由法院判決學生勝訴。為了讓校內同學與社會大眾能更清楚了解這起事件的始末,同時呼籲校方莫忘此段歷史,本會籌備委員會除了特別製作9張圖卡,用簡潔的文字與圖像進行說明外,另附上2次判決的裁決書,讓校內同學與社會大眾能更方便查閱史實資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訴字000790號 最高行政法院95年裁字002015號
「高級中等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相關自治組織,並提供其必要協助,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