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輿論情報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西元2016年04月16日 第四次籌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要點依《華岡藝術學校學生會組織章程》草案第三十二條、《華岡藝術學校學生會籌備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制定之。
第二條 輿論情報委員會隸屬籌備委員會。
第三條 輿論情報委員會置委員三至十二人,委員身份均為不公開。籌備委員會主席自就任之日起,為輿論情報委員會主席,至其卸任之日止。
籌備委員會主席不出任輿論情報委員會主席時,代理主席或新任主席之產生,由輿論情報委員會委員互選產生,其任期與籌備委員會主席之任期同。
第四條 輿論情報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 蒐集關於華岡藝術學校具在學學籍者對於籌備委員會當前決策之意見。
2. 蒐集關於華岡藝術學校具在學學籍者對於當前校務決策之意見。
第五條 輿論情報委員會委員應具下列資格:
1. 具華岡藝術學校在學學籍者。
2. 對於公眾服務有熱情者。
3. 社交圈廣闊、社交情況良好者。
第六條 輿論情報委員會得不定期召開會議,由輿論情報委員會主席召集之,並於會議召開後七日內做成會議紀錄,並送交籌備委員會備查。另會議之決議,以輿論情報委員會委員過半數之出席,並過半數之同意,籌備委員會得以此做為未來決策之參考。
前項所提及之會議。得邀請籌備委員會委員列席。
第七條 本要點經籌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之修改需經籌備會議出席人數三分之二決議通過。
修改本要點之提案,應由籌備委員會委員於該次籌備會議召開前以書面方式提出,並於開會一週前函送各籌備委員會委員。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