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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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岡藝術學校學生會籌備階段提問與回覆使用說明

第一條  為有效運用行政資源,凡不確定檢舉事項、惡意攻訐謾罵、網際網路流傳訊息或相關不明網址請勿投遞,本會將不予處理。
第二條  信件內容如涉及違反相關法律者,請自負法律責任。
第三條  如您所提檢舉內容或身分有保密之需要,基於資訊安全風險考量,請您以書面郵寄至本會,地址為「新北市淡水區崁頂里新市二路四段六十八號六樓」。
第四條  因應西元2012年10月0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非因公務需要,本「提問與回覆」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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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並應參與校務會議。」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5條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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